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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河北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表彰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建協、駐外埠建管處、華油礦建處:
為鼓勵我省建筑業加強科學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綜合實力,推動行業改革創新,規范評比表彰工作,經總結以往經驗和借鑒外部做法,現制定了《河北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表彰管理辦法》,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協會。
附件:河北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表彰管理辦法
河北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表彰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鼓勵施工企業項目經理愛崗敬業、無私奉獻、促進創新和科學管理,提高項目經理管理水平,規范表彰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河北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每年表彰一次。采用總量控制、自愿申報、市行業協會及相關行業管理部門推薦,河北省建筑業協會組織評審的工作程序。
第三條 河北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表彰工作由河北省建筑業協會組織實施。
第四條 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申報推薦條件
1、優秀項目經理必須是河北省、市建筑業協會會員單位,在職滿三年連續擔任項目經理,并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愛崗敬業,無私奉獻,開拓創新,在工程項目管理實踐中表現突出;
3、嚴格遵守合同約定,認真履行施工項目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項目經理的各項義務,取得建設單位和本企業法人的肯定(附推薦意見);
4、嚴格執行四控制(進度、質量、成本、安全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現場)、一協調(組織協調)和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積極推廣應用項目管理軟件集成系統及“四新”(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應用,重視新科技應用,并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以典型事例說明;
5、工程質量管理近二年內由其擔任項目經理期間竣工項目合格率達到100%,兩年內至少獲得一項市級(含市級)以上工程質量獎;
6、施工現場管理好,近二年內由其擔任項目經理的工程施工中,無拖欠民工工資,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無較大安全質量事故和不良行為記錄,兩年內至少獲得一項市級(含市級)以上現場文明工地獎;
7、近兩年參加過崗位職業及標準、規范培訓(須附證件);
第五條 申報優秀項目經理,須認真填寫《河北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申報表一份(附件1),事跡材料一份(不少于2000字,表不夠可另加頁)。獲獎證書掃描件一份,近二年工程驗收合格率100%的證明材料一份,當地安全、質量行政管理部門簽署的當年負責工程的無較大安全質量事故和建設行政相對人守法情況證明及項目經理任職令(復印件)。
第六條 申報人承諾提交的資料的數據全部真實、合法、有效,復印件與原件內容一致,并對材料虛假所引發的一切后果負責。如發現對重要內容弄虛作假者,取消評價資格并三年內不得再申報。
第七條 市行業協會和相關部門據當年分配名額客觀公正評價,認真簽署推薦意見,確保推薦的質量。
第八條 評價工作在各市、部門推薦的基礎上,由河北省建筑業協會企業部組織初審后,提交由行業主管部門和專家組成的評委會評審并將結果上網公示,最后由河北省建筑業協會審定授予 “河北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并在媒體等信息平臺宣傳。
第九條 評價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嚴格執行表彰條件和有關規定,嚴格遵守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做到客觀、公正。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直至建議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處分。
第十三條 本辦法解釋權在河北省建筑業協會。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